Jesus on trial image

調查-參與五部分互動學習,自己發現耶稣

第四部分

耶稣:作爲我們的中保和救贖者,受神委派爲我們的罪而死

在審判耶稣時,似乎是懦弱的羅馬總督彼拉多,和衆人的呼聲把耶稣送上了死刑台;事實上,聖經告訴我們這些事件是神奇妙計劃的一部分。

耶稣帶著十二個門徒,對他們說:“看哪!我們上耶路撒冷去,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。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,他們要戲弄他,淩辱他,吐唾沫在他臉上;並要鞭打他,殺害他;第三人他要複活。”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。(路加福音18:31-34a)


1 逾越節筵席和“最後的晚餐”

在耶稣生命的最後一個晚上,他和他的門徒一起吃飯。

閱讀路加福音22:7-20

2 受審

逾越節筵席之後,耶稣在客西馬尼花園被捉,並帶到猶太人的公會裏。

閱讀路加福音22:66-71 


3 十字架 

耶稣被定死罪,不是爲他所做的,而是爲他自己所聲稱的。

閱讀路加福音23:32-49   

以下人說耶稣什麽:

這部分學習是關于耶稣,救贖者。救贖意味著把什麽東西買來,付代價而得。耶稣就是爲了別人的緣故而死,爲的是把他們帶到神跟前。


思考  

罪犯臨死前要耶稣在將來的國度裏紀念他,耶稣答應說當日就和他在樂園。在哪些方面我們和罪犯一樣有同樣的希望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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